我在青岛金尚装饰工程公司工作了7天然后提出辞职,原因是公司承诺的工作时间以及其它待遇与实际情况不符,当时口头约定来做7天就有工资,而现在公司意思就是你白干没钱!我就搞不懂了,在国外打工干半天也会有工资,到了自己国家,竟然白干活没工资,钱是不多,但是要有个说法吧!劳动监察我知道,需要出示证据,这短信算证据吗?其它的我根本拿不出来!即便跟我一起工作的同事,人家还在哪做,总不能自砸饭碗!就没办法了?帮我出个注意!钱要得回来,我都捐了!总算也有点意义
2024-07-27 22:37在青岛金尚装饰工程公司工作期间,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口头约定如果工作满7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工资。然而,现在您提出辞职并表示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即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您的权益。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口头协议记录等。 尽快收集能够证明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的相关证据,如工作日志、签到表、工作视频或照片等。 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组织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公司的行为,要求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工资。 请注意,虽然短信可能不足以作为法律证据,但它们可以作为证明您的存在和工作时间的辅助信息。此外,即使您无法提供其他直接证据,也可以尝试通过录音或者其他方式保存通话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请记得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冲动行事,以免给自己的声誉和未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遇到任何困难,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