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诉讼时效自伤残鉴定即日起1年还是?????
2024-09-28 16:03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受害人的伤情发生了变化(例如由轻微伤变成了重伤),那么新的伤残等级鉴定报告就成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这意味着如果在新伤残等级鉴定报告中显示了伤者存在永久性功能障碍,且该障碍足以影响到伤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则可以认为诉讼时效已经中断,不再受一年的诉讼时效限制。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遭受人身伤害的人士在获得新的伤残等级鉴定后,发现自己需要终身使用轮椅,并且这导致他的生活和职业活动都受到了严重影响,那么他可以在收到新伤残等级鉴定报告后的任何时间提出诉讼,以恢复他的权益不受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