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下我2015年购买的房子,当时是首付分期买的,2017年6月要还第二笔分期款,2018年6月还第三笔,我2017和2018的都没还,但是中间的房贷一直都有还,只有最近几个月没还,9月下旬的时候我去找开发商想协商解决下房子的问题拿回房子,可是并没有见到开发商,只有一个售楼员和我说开发商要收回房子不卖你了,你没有交首付款一年多要按总房款千分之一赔偿,我算了一下总房款千分之一我要陪30万左右,我两次首付款才欠了12万左右,当时售楼员还和我说那几天要开庭,开发商起诉我了,她说开发商律师会打电话告诉我结果,然后我一直等到了现在没有任何结果。
8天前尊敬的用户,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便。首先,请您确认以下信息是否准确。 2015年购买的房子; 首付分期买,2017年6月要还第二笔分期款,2018年6月还第三笔; 我们需要计算的是未偿还的分期款项总额以及逾期利息(如果有的话); 您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剩余部分尚未偿还。 售楼员说开发商将收回您的房子,并要求您赔偿总房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您已多次联系开发商,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应或解决方案。 如果您确实存在上述情况并希望寻求法律帮助,建议尽快与专业的房地产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便了解可能的法律途径和后果。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再次强调,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在处理此类问题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