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哥欠某公司材料钱,2017年,我哥可能工程太忙,给我部分钱,去付给公司,剩下欠款,他和我哥协定,由我代签,欠条上签的是我哥的名字,后面括号注明我代签,现在我哥下落不明,公司起诉我有责任吗?
12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以下几点。 您是否是被告方或被债权人?如果被告方是您的哥哥,并且在欠条上签字时明确表示是代表自己签署的,则应被视为其本人行为。 欠条上的签名是否真实有效?如果签名是真实的,那么应当视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条款。此外,如果该欠条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的,那么也应当被认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您认为欠条上的签名并非您哥哥所为,或者存在其他证据表明欠条上的签名不真实,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欠条中的姓名。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欠条上的签名不真实。 对于您提及的“我哥下落不明”这一情况,这并不影响您作为债务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确实无法联系到您的哥哥,您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解决债务问题,例如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应对此案,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务必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当操作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