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政府一些工作人员,在没有谈妥拆迁安置的协议时,口头承诺我们可以再行搭建住房,等以后拆迁再行补偿,请问现在那个搭建的住房合法吗?
回答数:325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未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因此,您所描述的情况是违法的,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建议您及时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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