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女儿女婿结婚时购房垫付全款二手房的一半,现在夫妻感情不好,想做公证,渐渐要回钱,可以公证吗?
回答数:824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房产问题,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并且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公证的方式逐渐收回您为女儿女婿结婚时购房垫付的部分款项。然而,在进行任何法律行为之前,请确保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或者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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