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房屋租赁合同的押金是不是我在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退房,房东也答应并且不拖欠房租和损坏物品的前提下是要退换给我的?
2025-05-09 19:5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房押金是租客在入住前支付给房东的一笔款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租客有权要求退还押金,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租金已经结清。这意味着租客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了剩余租金。 损坏或丢失的物品已经赔偿。租客需要证明自己已按期归还所有租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并且没有损坏或者丢失任何物品。 房屋未被破坏。租客应确保在退房时,房屋内部的状况与入住时相同,包括但不限于墙壁、地板、门窗等。 如果您能提供详细的证据,比如租金缴纳凭证、损坏物品的购买发票以及房屋内的清洁状态照片等,可以进一步支持您的请求。同时,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告知房东关于押金的具体使用规定,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