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房子出租,合同签到今年8月18号到期,现在我的房子已经卖了,合同签到6月25日给倒房子。为什么这样签呢,是因为现在租房的人在我没卖房子之前通过微信聊天或电话告诉我她6月份就找房子,不租我的房子了,我也告诉她我同意,我和买房人签合同之前我也和她通了电话,她让我和买房人签到6月18号倒房子,并且我有电话录音,请问您,我俩的微信记录和电话录音有没有法律效率,如果她到时间不倒房子,我起诉她,可不可行。
2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在您房屋出售前签订的,而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6月25日至8月18日。在此期间,如果您决定将房屋出售并签订了新的购买合同,则您的房屋租赁关系自动终止,不再受原租赁协议约束。 关于您提到的微信记录和电话录音,这些证据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取决于它们的真实性以及其能否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协议达成的情况。然而,由于上述信息是基于口头沟通,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并确保双方对交易过程进行详细的书面确认,以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至于起诉的问题,如果对方拒绝按照原租赁协议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因违反租赁协议导致的损失,并可能包括违约金等额外费用。请注意,在开始任何法律程序之前,应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以便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 最后,对于这种类型的纠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是非常重要的。他们不仅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还能帮助您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