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在售楼处买房付了两万订金!后来得知我订的那套房被抵押了!没办法按揭!也没办法备案!后来我要求退订金,他们找各种理由不给退、又说困难、没钱各种推诿!2017年房价大涨!我又不想退订金了,开发商却说交了订金的不给房子!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2025-05-26 00:48首先,您有权要求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支付了定金并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交付房屋或退还定金。 其次,如果开发商以“困难”、“没钱”等理由拒绝退款,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而言,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您的定金,并赔偿因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注意收集和保存好与购房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往来邮件等,以便在诉讼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