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网上买了一套需要绑定电脑的视频教程用来学习,购买时与卖家约定可以绑定三台电脑,现在只绑定了一台,现在想将剩下的两次机会出售,结果卖家拒绝给激活,并将剩下两次激活机会给取消掉了。理由是这种转手行为侵犯了卖家的知识产权,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卖家这种行为是否侵犯消费者权利?谢谢
2025-10-18 20:45您的问题涉及到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等多个方面。首先,您与卖家之间达成的协议中可能存在一些限制或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影响到您的权益。 其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6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因此,如果卖家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对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 再次,关于“侵权”问题,虽然您已经使用过其中一次激活机会,但如果您认为该产品并未侵犯您的合法权益(例如,该产品未包含您认为有害的内容),那么卖家无权单方面撤销激活机会。 综上所述,您有权要求卖家继续提供剩余的激活机会,同时,您也享有在没有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的权利。建议您尽快联系卖家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如果无法自行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