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乌海卖房了,但是贷款没办下来,我想退房,售楼部的要抠两万,合不合理,请求你的帮助
2024-08-23 15:53您好!在您未收到银行放款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已支付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购房者可以无条件解除购房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支付了一定比例的款项给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可能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款项以抵消违约金和利息等费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此外,您可以考虑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保护。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应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