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张三欠我的钱把自己的商店低押给我经营了,白纸黑字手印都齐全,那时上面写着免租经营。现在我经营的日期到了,他的女儿把商店锁匙收起来不让经营,非要和她(他女儿)签一份租多长时间的协议,请问她女儿有权利这样做吗?我可以把他们家的锁换了自己去进货经营吗? 注:商店是空的,没有货了。
2024-08-23 15:3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张三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并且双方就租金支付及租赁条件进行了明确约定。在租赁期间,如果租赁物被封存或无法使用,这可能构成对租赁合同的违反。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相关费用。 关于您是否可以自行换锁进入店铺进行进货经营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租赁合同中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更换钥匙,以确保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建议您先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了解是否有类似的情况处理机制或者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如果您遇到困难,可以寻求当地司法部门的帮助,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