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写完离职了信了而且按照日期在那一天我就可以正式离职领导也答应我了可是后来领导让我非要在干两天我不愿意如果我按照离职的日期走了她有权利扣我工资吗又有权利继续留我为他工作吗而且我已经和上一个接班的人做好交接半个月了请问我又该怎么办
1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其因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即使您已经按照公司的规定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得到了领导的同意,但如果您坚持要离开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您的前任雇主仍然有权扣除您的工资。 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尽管您已经与前任雇主达成协议并准备离职,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立即离开。您可以选择在某个特定日期之后离开,这取决于您与前任雇主之间的具体约定。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继续留在公司为前雇主服务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您的个人情况、职位需求以及您与新雇主的关系等。如果您的前任雇主认为您仍然对他们的业务有所贡献,他们可能会继续保留您作为他们的雇员。 最后,关于您与前任雇主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即使您已准备好离开,您仍然可能面临一定的责任或义务,例如完成手头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培训或其他相关事宜。这些责任通常由双方协商解决,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前任雇主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权扣除您的工资或者是否还有其他安排。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