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交通事故导致本人左跟骨骨折,打石膏未住院,对方垫付4000元,现脚后跟仍时常疼痛,对方以伤筋动骨100日,现已过百日为由拒绝再支付医疗费,要求自行治疗保留单据表示合理费用要由保险公司后续给我赔偿,请问后续我应该如何处理才能保证我方利益,可以继续就诊吗,医生建议后续理疗,不知保险是否会理赔,保险不理赔的部分医疗费是否可以要求车主全额赔付?另除医疗费还有什么费用是对方应该赔偿的?车主的赔偿责任是否以保险赔偿为限,因对方明确表示以保险赔偿为限,赔偿事宜是否有时限?
2025-03-17 14:16您在7月遭遇了交通事故,并且您的左跟骨骨折。虽然您没有住进医院,但对方已经垫付了4000元的医疗费用。然而,现在您感觉脚后跟仍然经常疼痛,对方声称这是由于受伤后骨骼愈合需要的时间较长所造成的。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联系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他们对这种情况的看法以及他们可能如何提供帮助。询问有关赔偿的具体细节和时间限制。 保持医疗服务。即使对方不接受你的索赔,你仍然有权寻求医疗服务。这包括物理疗法、按摩和其他治疗方法,这些都可以帮助减轻疼痛并促进康复。 存储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保存所有关于这次事故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与保险公司沟通的信件、医疗报告等。 咨询律师。如果情况变得复杂或者你感到有疑问,最好咨询一位专业的律师。 至于您的问题中提到的其他费用,例如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通常不会包含在医疗费用之中。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额外的经济损失,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如民事诉讼)来获得补偿。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对方提出的“伤筋动骨100日”的说法,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等到100天后才能开始进行任何恢复性治疗。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治疗可能会在更短的时间内开始,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治疗可能可以在骨折愈合过程中就开始。 总之,关键是要确保您及时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尽可能地利用所有的可用资源来实现这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