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取得办学许可证招生违法吗?您好!我们是一所2013年经市县批准的一所公办民助的一所幼儿园,当时县镇领导为了上级任务,多次催我们早点招生,2015年9月份开始招生,可能政策有变吧,到现在没拿到证,现在教育局又要求我们没证不能办学
24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所在幼儿园未按照规定取得办学许可证就开展招生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公民都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有权依法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因此,学校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也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取得办学许可证等。如果您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那么意味着您不具备合法的办学资格。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幼儿园未能按照上述程序获得办学许可证,则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补办所需的材料,以获取办学许可证,从而合法合规地进行教学活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