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向我借了一万元有六七年了,我向她索要了多次,但至今未还钱。她是水矿退休职工,有家庭住址。我想知道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2024-09-07 14:5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您的朋友已经偿还的部分超过了36%,则超出的部分不支持追偿。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要求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并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作出判决。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手段或过度依赖法律途径,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希望您能妥善处理此事,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