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吃饭的朋友把别人打成轻伤一级,是对方先动手在前。全程我没动手,警察叫我去录口供,但是别人现在以在外地。警察有权利网上通缉我吗
4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通缉令和实施抓捕等,来追捕可能存在的犯罪嫌疑人。然而,在本案中,您并未直接参与或导致他人受伤,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自己是嫌疑人。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与案件无关或者不构成犯罪,建议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警方能够澄清事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如果有人声称您是嫌疑人,您应当积极协助警方调查取证,配合其工作,但请务必保持冷静,避免做出任何不利于自身权益的行为。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