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奶奶有4个儿子,我的爸爸是最小的小儿子,小时候奶奶将爸爸送养给他人,奶奶在2010年的时候通过统建安置取得一套安置房,因为从小将爸爸送养给被人,奶奶感觉愧对爸爸,所以将取得的安置房过户的给爸爸,但是因为安置房没有产权证无法办理过户,就写了一个赠与协议,将房子赠送给爸爸,同时爸爸也承诺奶奶今后的生老死葬等均由爸爸承担,担心以后就房子问题爸爸4兄弟发生经济纠纷,想请问一下,这个赠与协议有效吗?如果无效,该怎样才能取得这套房子?
2025-10-18 21:03您的奶奶和爸爸之间的赠与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并且无需经过其他第三方同意。因此,只要您奶奶和爸爸之间签订了有效的赠与协议,并且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关于房产的问题,由于房屋已经转移至爸爸名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赠与协议的有效性。如果您认为爸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