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骑电动车行走'因为是村里的马路,比较靠中间。蹭到了突然从公交车后面冲出来的二年级的孩子。没有摔倒,只是我在躲避的时候给蹭到了。家长没在身边。当时去拍的片子,医生说没事上的碘酒,家长不行,去的另一个诊所,隔天又去了一次,明天是最后一次,我想知道我需要负责到什么程度?不是想推卸责任,但不想让人觉得好欺负,一直赖着。
2025-08-06 23:0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骑行过程中并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或损伤,并且孩子也没有受伤,因此您的行为并不构成法律责任。不过,如果孩子家长认为自己受到了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失,他们可以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孩子的家长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同时,如果您对这次事故感到不安或担心,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