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已分居半年,有一女,一岁半。近个月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电话拉黑,信息不回。铁定不让女方看孩子,门不让进。女方应该怎么办才能见到孩子,如果离婚,女方能拿到扶养权吗?
2024-08-12 00:10您好!在分居期间,您和孩子的权利与义务均应得到尊重和保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有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并应当依法履行。 首先,建议您尝试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保障自己及孩子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等费用。 其次,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明男方的行为已经影响到您的生活和孩子的生活,例如对方多次拒绝见面或阻止您接近孩子的情况。这将有助于法庭支持您的主张并作出有利于您的判决。 最后,关于是否能够获得抚养权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案件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情形,另一方有权争取抚养权;但这也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因此最好由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