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暑假兼职,进公司要求我交380元的资料费,合法吗?
28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所以,在你的情况下,公司要求你缴纳资料费的行为可能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公司应明确告知你所要收取费用的具体用途,例如用于公司的行政管理、教育培训或其他相关支出,而非作为劳务成本的一部分。其次,公司应提供相关的发票或收据来证明其收费的合法性。如果公司没有履行这些义务,那么你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要求公司退还该费用。 最后,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