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分居5年了,我可以直接去我们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吗?
回答数:478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在您和您的妻子已经分居五年的情况下,如果你们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夫妻关系的问题。在离婚过程中,建议您和您的妻子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离婚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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