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开小超市的,遇到我们这边大房东要收回房子,但是我们合同是跟二房东签的。现在二房东已经和大房东的合同解除了,但是没有经过我们商户的协商,现在二房东人也不知去向,现在是大房东天天过来找我们收水电费和房租费,但是我觉得我们是和二房东签的合同理应该交水电费给二房东,所以我们就没有交水电费和房租费。现在大房东又要停我们电,停我们水。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应不应该交水电费和房租费给大房东,大房东也没有重新给我签合同,我们和二房东的合同还算数吗?非常感谢律师为我们解答问题,我电话是13761300380
2025-03-16 11:57尊敬的客户, 首先,您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除非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您的描述,如果二房东已经与大房东解除合同,并且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离开,那么您有权继续使用该房屋并要求大房东支付相应的费用。 然而,您提到的大房东现在要求您缴纳电费和租金,这似乎并不符合正常商业运营的情况。通常情况下,租户需要先付清前一周期的电费和租金,然后才能开始下一个周期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大房东应该先与您沟通,了解情况后再采取行动。 关于水电费和房租费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确认合同条款。仔细阅读您的租赁合同,确保合同中有关于水电费和租金支付的规定。 与大房东沟通。直接与大房东沟通,询问是否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电费和租金的支付。 联系二房东。如果您认为二房东仍然有权收取水电费和租金,请联系他/她确认情况,并请求他/她协助解决争议。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寻求当地法律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的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