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遇到点经济纠纷,我租房子,签定合同第二天后悔了,当时签订合同交了4000元,是押一付一形式,第二天去办理解约对方说按公司制度要全部扣除押金,只给我2000元的房租,当时我要求给我写解约合同对方给写了但是各种推脱不给盖章,请问这种情况我起诉对方胜诉有可能吗?还有律师咨询费怎么收?
2024-10-26 05:48尊敬的客户, 在您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解约条件和赔偿条款,且该协议已经生效,则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关于押金的处理,通常情况下,房东或出租人应当退还所有剩余押金(如果有),而不仅仅是一部分。 对于律师咨询费用的问题,一般而言,律师服务费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工作量来确定的。因此,在了解具体的案件情况后,可以向律师咨询收费的具体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费用支付方式。 请记得,在任何争议解决过程中,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以便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