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2016年8月份到饭店应聘服务员时认识的经理杨某他是我的顶头上司。后来他就让我和另一个同事给他办理分期付款买手机(说只是用我身份证也不用掏钱)后又一而再再而三的办理分期付款都是零首付的手机总共三个一万多,我俩之间没留证据。手机店是杨某介绍去的。2016年12月份饭店黄了,慢慢的杨某就联系不上了,现在我收到了律师函说让我还贷款,我都不清楚什么贷款,后来说我的名下有贷款手机,原来一个四千多的手机现在要给八千多,我也没有能力偿还,我跟手机贷款公司沟通只还本金他们不同意,现在他们已经恐吓我说要上门追债。我去报案警察不受理。律师你能给我些建议吗?我也想找律师一是不知怎么找律师,二是真不知道找律师要花多少钱我也没啥钱。在这谢谢你了。如果方便能给我下您的电话吗?很抱歉打扰你,感恩您
2025-03-07 13:02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首先,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杨某归还欠款。 与手机贷款公司协商还款计划。如果您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可以尝试与手机贷款公司协商还款计划。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您资金紧张且面临可能上门追债的风险,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联系银行了解情况。同时,您也可以向银行查询是否还有其他未结清的贷款,并确认是否有相关贷款信息。 咨询专业人士。最后,建议您咨询相关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请记住,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务必谨慎行事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