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承建方,开发商是政府部门,14年8月4号年竣工之后开发商一直未按照合同给我们工程款,然后我把建的房屋租给别人了,总共租金才2万元,至今开发商还欠我们100多万,现在对方以我们占有共有财产报警,我们已经把钱都交给了刑警大队,我需要律师帮我代理,我在双鸭山市
2024-06-26 17:10作为承建方,您在面对开发商长期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采取了将建成房屋出租以缓解资金压力的措施。然而,开发商以您占有共有财产为由报警,您已经将所得租金交给了刑警大队。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首先,您需要收集和整理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文件、工程竣工证明、工程款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您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及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其次,您需要评估出租房屋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对开发商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在律师的协助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就租金问题达成一致。 2.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3. 对于开发商报警的行为,您可以要求警方查明事实,如果出租行为并未构成犯罪,应要求警方撤销案件。 在双鸭山市,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寻找具有建筑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了解是否有可能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