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离婚纠纷问题,我在4年前结的婚,因为当时年纪小没有拿结婚证 只办的酒席,结婚三个月怀孕以后发现男方有精神病,在发病时曾经多次打骂我和周围的人,然后他被送进精神病医院 ,由于当时我怀孕了,男方父母让我把孩子生下来,我在生完孩子以后 提出离婚,后面分居3年,现在男方要求我出孩子的抚养费 ,分居3年来我一直一个人生活,由于当初生孩子时没有得到好的照顾 身体一直不好,实在没有能力出抚养费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4-09-01 20:20你好,关于离婚纠纷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和男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如果你们在结婚时没有取得结婚证书,那么你们之间的婚姻是非法的,并且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其次,如果你的孩子出生后,男方将孩子送到精神病院治疗,这可能意味着你的丈夫患有精神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医疗鉴定,以确定男方的精神状态。 再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男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可能导致其丧失监护资格,因此可能会导致你和孩子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帮助,例如心理咨询师或家庭法专家,以便更好地处理这个问题。 最后,如果你确实没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你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此外,你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了解如何合法地请求政府和社会资源来支持你。 总之,你应该尽快采取行动,以便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希望我的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