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没结婚,生了个孩子,当时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医院手术费等,私自决定把孩子送给别人,对方出了手术费,和两万的营养费,现在家里知道后,把所有费用准备还给他门,把孩子抱回来,但对方不同意,当时办里住院用的她们的身份信息,孩子出生证明也是她们去开的,孩子是3号出生的,她们说都上好户口了,报警就能要回来吗?
2024-09-01 20:1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与他人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了子女,并且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或抚养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这可能包括向法院申请撤销孩子的非婚生身份或者请求父母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你们之间存在争议,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此外,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我建议您和您的女友重新审视当前的关系状态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以便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同时,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尊重法律和道德规范,避免任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