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口一直与父母在一起,2013年父母这边房子拆迁了,按当时拆迁政策本人享有30平方安置,去年四月母亲去世,后父亲一人办理了不动产证,今年七月在我毫不知情下把有本人户口在的一套房产给变卖了,现派出所打电话让我迁户囗我才知道。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请侓师帮帮我
1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人的个人财产,且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支付其他费用。因此,您的父母在拆迁过程中获得的30平方安置面积是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应当由您所有。 关于您父亲出售该房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因此,在此情况下,您父亲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权利处分该房产,该行为应当视为无效。 建议您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并请求确认房屋归您所有。同时,您可以考虑申请法院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您处理此事,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