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北京私企打工,工作地点是齐齐哈尔,现在有病请假公司要解雇我,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上各种保险,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要求什么补偿吗?
2024-07-15 17:19你好!在劳动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如果你的公司在你入职时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那么你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以下补偿。 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因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如果公司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失,例如医疗费用增加或生活困难等,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加班费。如果因为公司未按时给你补缴社会保险而影响了你的加班工资或者奖金,这些都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应予以追讨。 额外津贴。此外,有些地区可能还会有针对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所采取的罚款政策或其他补贴措施。 建议你先与公司进行沟通,看是否能达成和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