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摔伤,单位想用个人医保为省点钱。他们没给交保险的。是国家有规定还是医院有规定,工作期间摔伤不能用个人医保,是有这样的规定吗?真的是有这样的规定还是单位想逃避责任?
2025-09-30 08:5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因本人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受伤,其医疗费用应由本人承担。 然而,《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期间摔伤不能使用个人医保。这可能是因为在实践中,用人单位通常会提供一些基本的医疗保障,以减轻员工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经济负担。但这种保障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免除对员工工伤赔偿的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该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证明和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处理中向单位索赔。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途径寻求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