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夫离婚后,快8年的时间他都没有付过女儿的抚养费,当初离婚时我们离婚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每月一千块抚养费,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
回答数:411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您的前夫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每月支付一千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且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准备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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