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没上们做鱼池承包戶的细致思想沟通协调工作,带挖掘机将鱼池承包户的鱼池埂挖开放水造成鲜鱼逃逸,使鱼户损失几万,请问这支书是不是以权代法、以权压人,他没有法律授权委托书,又不是执法部门,强行挖池放水使鲜鱼逃逸,給养殖户带来几万元,这与向鱼池投毒造成鱼死亡有什么区别,是不是违法?请律师裁定。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争议和纠纷。然而,作为一个法律顾问,我必须提醒您,在涉及法律事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应当尊重当地的司法程序和规定。此外,对于任何可能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都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支持。同时,我也希望您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好运!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