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离婚协议书中协议,男方不给付抚养费,但是有探视权,男方要求是不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如果按男方要求签下字,后续还有没有机会起诉男方,起诉男方胜诉几率占多少?如果签下字,是否就不能改变男方的无理要求?在女方不认可的情况下,为了可以离婚,协议这样签,会长久损害女方及其重组家庭的利益吗?
2024-11-04 12:17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中关于抚养费支付的问题,在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禁止或规定必须支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包括不支付抚养费。因此,如果你认为男方的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并要求男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 其次,关于协议的效力,即使协议被认定为无效,也不能直接导致你无法更改男方的无理要求。因为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其是否对对方有利。所以,即便协议被判定无效,你也仍然有权要求男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 最后,关于协议长期损害女方及其重组家庭利益的可能性,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如协议的内容、双方的关系状况以及社会环境等。但通常来说,离婚协议应该考虑到各方的利益,避免长期损害他人。因此,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充分考虑并协商好所有事宜,以确保协议的公平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