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个门市,因为没有生意经验,等签订合同后发现面积不符合我的要求,想退租,但是已签订三年合同。并付八个月房租个一万押金,与我签订合同的是二房东,请问起诉的话能判我退租吗?
29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承租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确实遇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例如经济困难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者市场变化导致需求减少。此外,您还需要证明您的行为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引起的,即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全部租金和押金,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这些款项,并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于后续诉讼时使用。 最后,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在签署任何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了明确的界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