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协议上说的每个月男方给女方孩子2000元生活费,没有说医药费,学费,其他费用,那么女方到时候会不会专漏洞要求男方又给2000生活费,又给医药费,学费呢?
2025-11-29 13:34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每月支付给孩子的生活费和医疗费、教育费用等的具体数额,通常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这些费用的具体金额,且未提及其他的额外费用,那么除非有新的证据表明男方未能履行协议中的约定,否则女方一般不会要求额外支付上述费用。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发现男方未能按期支付或支付能力不足,可能需要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女方的请求,特别是当男方存在故意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时。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