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老人姘居(没有婚姻登记,且女方没有户口)三十年左右,男方死后,男方子女有义务赡养女方吗,女方有自己的婚姻且有子女。两位老人单独生活,始终未与子女共同生活,女方没有户口登记没有身份证件,其亲生子女也不接受她,也不协助办理任何事宜。
2025-04-15 14:31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婚同居者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经济往来或者财产共享等实质性的关系,则可以视为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因此,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关于是否需要赡养老人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双方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通常情况下子女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其次,关于女方是否有权利要求抚养自己的孩子的问题,这也涉及到具体的法律解释。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女方长期独自生活并缺乏身份证明文件,可能会导致子女不承认其身份或不愿意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关于如何处理两位老人的生活问题,建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解决问题。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并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