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逆向行驶的自行车撞了,对方全责,对方拒绝赔偿,起诉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我轻微受伤
2025-10-13 02:4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即使对方全责,如果您也有轻微伤,并且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那么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索赔。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这通常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会考虑的情况,例如严重的身体损伤导致的精神痛苦或者对个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不会强制性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后期诉讼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