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不是人行道,行人过马路即将到达马路对面,机动车闯红灯过来撞到行人,责任怎么判定。
17天前在道路上行走的人员(包括行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行。当行人正在通过道路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与该行人发生碰撞导致其受伤的,机动车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第3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行人和机动车均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即行人横穿马路未走人行横道,并且机动车闯红灯。因此,双方都应对此次事故负有同等的责任。然而,机动车司机作为驾驶者,因其违反交通规则,应该对行人受伤的结果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机动车司机确实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可以考虑减轻或免除部分责任。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