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向我在2014年借了100万去做生意,我们口头约定借钱时间为一年,借钱时留有借条,上面没写还款时间,年息1.5%。但至今仍未归还,说是生意亏本了。他们现在仍在外省,家里有两栋房子,付了部分利息,一直催他要不还。对方在云南,但是他的户籍实在荆州这边。
2024-06-24 10:07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虽然你们之间的借款协议是口头形式,但有借条作为书面证据,这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借条上未明确还款时间,但你们有口头约定一年还款,这可以作为还款期限的参考。对方已经支付了部分利息,说明对方承认债务的存在。 你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还款计划和时间。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依据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由于对方户籍在荆州,你可以在荆州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确实存在财产,比如两栋房子,你可以申请法院对这些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判决执行时能够顺利执行。 另外,由于借款发生在2014年,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果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催告过对方还款,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并重新计算。因此,你需要收集和整理好相关证据,包括借条、催款记录等,以备诉讼使用。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