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9年8月经省纪委公开招考合格,聘用到省纪委办公厅,先后在车队、老干办从事小车兼大客驾驶工作。2004年8月省委巡视办成立,经推荐和领导同意转聘到巡视办工作至今。期间单位为了规避责任,于2010年将合同交由-湖南湘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我签署后再派遣到省委巡视办工作至2017年3月合同期满。工作中长期加班但从未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也未注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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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支付加班费建议向劳动局举报,公积金不是法定的强制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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