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在凌晨两点左右我一同几个人去洗澡、浴室当时没人、这时来了一个人是买水的、我见他买水我就说几点了人家都下班了、我说了两遍、他没理我、我就脱衣服洗澡、由于裤子拉链拉不开、我骂了一句、这时候他在外面、听到我骂、他就进来骂我一句问我骂谁的、我就说骂他的、就打起来了!把他打成轻微伤、浴室老板和技师到现场了,由于我们一起的一个人过来拉架,浴室老板和技师说看到拉架的也打了他几下、请问我们这构成寻衅滋事罪了吗?现在派出所给我发的传唤证是涉嫌寻衅罪,对方做笔录的时候还一口咬定我们都打了!这不是污蔑人吗?我们该怎么办!跪谢指点我该怎么走下去!
2025-08-06 09:31首先,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领域的问题。关于您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及后续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判断。 从法律角度出发,如果您的行为确实造成了他人身体伤害,并且该伤害程度达到了轻微伤的标准,那么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故意伤害致死罪。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 此外,您提到的“浴室老板和技师”似乎与本案有关,但他们的说法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收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辩护,例如监控录像、目击者的证言等。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人的帮助,如聘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协助处理案件。 最后,虽然对方一口咬定所有人都打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一定有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或者认为对方的说法不真实,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的冲突。无论如何,都需要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