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去世20年有四个儿子,我爷爷有一个人的田分给我家和二伯家一人半个人田,二轮承包田由我爸承包,在我家的土地本子上,现政府征用土地,我大伯三伯想回来要钱说是我爷爷的遗产,想分割,我大伯户口在街道上,那时候他自己的田扔给生产队了,由于要那时候要交钱给国家,这笔钱属于我爷爷遗产嘛?他们有资格来分这笔钱吗?
2024-12-01 03:2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原则是先法定继承后遗嘱继承。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爷爷生前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 关于您提到的田地,如果您认为这些田地是您的爷爷的遗产,并且符合法定继承条件,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比如与您的父亲沟通协商,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 至于您提到的大伯三伯是否有资格要求分割这笔钱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他们的户口所在地已经发生了变化,那么他们是否具有资格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规定。一般来说,户籍地为城市或农村地区的居民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具体的政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之,建议您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