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深圳沙井租了个单间,今天房东通知说今天房租到期问我是否续租,因为我长期在外出差,我说不续租,然后房东说清房如果今天不来办理就不退换押金,因为在外出差无法当天赶回,押金合同也没这样条例,请问房东的说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应该如何取回押金?
2025-06-15 21:3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间的押金一般应当由出租人保管,并且不得用于冲抵租金。因此,在您未提出续约的情况下,房东要求收取押金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关于押金的处理,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与房东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理解并希望双方能够达成共识。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考虑请中介公司或当地消费者协会介入,帮助协调解决纠纷。 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详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