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小店铺因性格理念难以继续经营,两人经常协商无果,不料却在合伙期间中多次发现对方问题,1.对方经常外出,不在店铺经营,(之前签的协议共同合作,这算不算违反协议)2发现对方私自侵吞公共财产占为己有,(之前签合伙协议,利益共享,这算不算违反协议)3发现对方侵吞公共商品占为己有,多次劝导对方,对方不承认,我该怎么主张权利?
2025-07-05 13:58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合伙协议而非口头协议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如果存在争议,应该依据合伙协议来解决。 关于第一点,如果您和您的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并且该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必须共同经营店铺,那么如果一方频繁离开店铺,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点涉及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如果这是事实,那么确实有可能违反了合伙协议中的利益共享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要求其归还侵占的财产。 第三点涉及侵占公共商品的行为。同样,这种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合伙协议。如果这是真的情况,您可以采取相同的方式,即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进行。如果您遇到困难,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