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他人签订装修合同后合同上有明确的条例:工程保修期2年,出现问题后装修方处理2次后有出现问题就不愿意再来,而且还有不能偷工减料的条款,但装修方更换了不少劣质产品,现在工程尾款大约8000多因为有很多问题并未结清,合同上也写了验收合格后再结清最后的钱,但装修方以未结清钱为理由不愿意处理,现在去他家找他就故意不见人,手机也不太能打通,
26天前您遇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工程保修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一般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认为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更换,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进行维修或更换,并保留相关的证据。 其次,关于装修方更换劣质产品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这些劣质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且对您的权益造成了实际损害,那么装修方可能违反了合同中的“不得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装修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次,关于装修方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装修方未能按约支付剩余款项,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装修方不配合,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无法与装修公司取得联系,可以尝试其他方式解决问题,如通过物业管理人员协调、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等。同时,建议保存好所有的书面证据,以便将来维权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