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合同上写着税后9000,绩效4000。我给公司干了11天,周六周日都加班加到了晚上7点左右。这11天里我每天都有加班,甚至有一天加班到太晚了一晚上都没有回去。11天里我平均给公司加班加到晚上7点多,公司的正常下班时间是5点。给公司干了11天后老板让我离职了。我想具体问下如果按合同上写的税后9k,绩效4k,那么我干这11天,我该得到多少钱?万一老板不给够怎么办?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按照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情况,您应该获得的工资总额如下。 -工作时间(11天)*8小时/天=88小时 -加班时数(11天中至少有1天加班到太晚,并且没有返回家中)*3小时/天=33小时 -总加班时数=88小时+33小时=121小时 因此,根据合同规定,税前工资为9000元,绩效工资为4000元。 在扣除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后,您的应得金额为。 -基本工资-税前工资=9000元-9000元=0元 -绩效工资-税前工资=4000元-9000元=-5000元 这意味着,在扣除税前工资之后,您的应得金额为负值,即亏损了5000元。 如果您担心老板会拒绝支付剩余款项,请考虑以下几点。 联系第三方机构或调解组织进行仲裁。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违约金或补偿条款,可以依据这些条款要求赔偿损失。 尝试与老板沟通,了解是否有可能达成协议来解决这个问题。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如有疑问,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