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老辈传下来宅基地3间(我大爹给他叔过继留下的老宅),如今我大爹去年离世,是我弟弟发送的,宅基地是不是应该归我弟弟所有? 现在的情况是宅基地被西邻占了一间(在我大爹在世的时候,当时西邻说是给了村里200元钱,当时收钱的支书已死,我爸当时不让他盖,当时西邻后来承认只是临时占用)但现在大爹(五保户)离世后,弟弟找现在村主任向西邻要回,西邻当天晚上找来说给钱解决,弟媳当时没应,西邻过了几天不在承认那事,还说有当时支书的收款条,现任支书说五保户宅基地 充公,我想知道法律怎么判
16天前关于宅基地的所有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因此,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宅基地所有权一般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大爹去世后,宅基地被西邻占用了一间,这可能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如果西邻有权使用该宅基地并获得相应的补偿,则可能存在争议。 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村委会进行详细咨询和调查,以确定宅基地的确切情况,并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比如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或者请求法院判决收回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