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关系,现合同到期。之前是我上课占用他的教室,给他相应的钱。合同写的他统一收学费,后来我收了给他,他说谁拿都一样,我就都收了,暑假的时候他也收过一部分学费5000多,清算过一次,我需要给他4000左右,我想他手里有我的学费,我就只给了2000。现在合同到了,该彻底清算了。我应该给他6000左右。但是他学费+我给他的2000。有7000多。我觉得应该他再给我1000多,我俩就算清了。但是他现在说没在他那上完的课费不属于我,还让我给他700多,而且他那还有我3台筝。我问他要,他说跟他结清楚以后,随时可以给我。我想问1.这份合同有法律效益么?对我有不利么?2.合作结束,我要回我学费有错么?
17天前关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对你的影响,这取决于你与对方签订合同时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 关于合作结束后的费用问题,如果你认为这部分费用属于你,那么你应该要求对方归还,并且根据合同约定或当地法律法规处理。如果对方拒绝归还,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您提出的返还部分费用的要求,建议先尝试私下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