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了解下,我这种情况有没有责任。 2014年,我朋友a做工程差钱,找我借钱20w,出月息3分。由于当时我买了房子没有这么多,我朋友b有,但是我朋友b不认识a,b说可以借,但是只能借给我,当时我也没想这么多,就答应了。朋友b转给我20w然。后我再转给我朋友a20w,我给b出了20w的借条,然后a给我出了20w的借条。去年经过协商,朋友b同意之前借条作废,由a直接给b出了借条。借条上标注, 2014年的借条作废。但是现在a破产了,不能还息了,现在b来找我还钱。请我我有责任吗?或者说如果b没有偿还能力了,是不是这20w要我
2024-09-21 13:1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两个问题。 贷款纠纷。您与您的朋友A之间的借款关系是否存在合法性和有效性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您提供了资金并签订了相应的借款合同或协议,那么您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本金和利息。 债务承担问题。您是否有义务协助债权人B清偿债务,或者在债权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第一个问题,您需要确保借贷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借款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还款条款和违约责任。如果您未能及时催收欠款,也可能被视为默认同意还款,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对于第二个问题,债权人B有权要求您协助其追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等方式。如果债权人B无法自行解决债务问题,您可以作为保证人或其他形式的责任人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来帮助债权人B收回剩余款项。 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B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